| 市(行署)科技局、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园区:
为了全面掌握2009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情况,便于研究和部署下一步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工作,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各市(行署)科技局、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工作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2、各市(行署)科技局要汇总本地区(不包括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园区)各项统计数据,认真填报“2009年度市(行署)民营科技企业数据表”和“2009年度市(行署)技工贸总收入在亿元以上的企业名单”;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园区要填报“2009年度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园区数据表”和“2009年度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园区技工贸总收入在亿元以上的企业名单”,并统一上报至所在市(行署)科技局。
3、各市(行署)科技局要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和汇总,于2010年3月9日—12日将本市(行署)的数据以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园区的数据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至省科技信息中心科技统计办公室。电子版发至mykjqy@hljkj.cn, 纸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处。
邮寄地址:哈尔滨市中山路204号323室 邮编:150001
联系人:荀妍妍 李巍巍
联系电话:0451-82604082(传真)
附件:2009年度民营科技统计表
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园区管理处
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|